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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铺面租给别人(2018.03.30—2019.03.30到期)做农资部了(之前到现在没写过租让合同的,到期后没想再租太久,迟点想自己开店)现在他想要拿我房产证复印件去办营业执照,他现在自己写了个租让合同,还要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工商所,请问这样可以吗?我要注意些什么?现在他想要拿我房产证复印件去办营业执照,还要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工商所,我要注意些什么?

综合法律 2019-05-20 11: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

  • 1、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2、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间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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