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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高层,入住三年头了,去年开始楼下就反应棚浸水,物业也上我家多次查看,并没有发现漏水的地方!最近物业来人说我家地热管漏了,而且楼底下的棚都已经被水浸花了,说是我家的责任,和物业没有关系,我想问一下,是我家的责任么,和物业没有关系么,因为涉及到赔偿楼下的损失,这个损失谁开赔呢并没有发现漏水的地方!和物业没有关系,是我家的责任么,和物业没有关系么,这个损失谁开赔呢

诉讼 2019-05-23 09: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n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n
  • 一般情况下,有婚外情的一方属于过错方,但不好举证。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外情确实存在,无过错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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