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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侄子经人介绍与一个二婚女子(带一十六个月的小孩)认识,女子以其弟要结婚为由,给拾万元大包干就结婚,2015年7月1日认识二十天后7月20日就领了结婚证,8月24日就举行了结婚典礼。一个月后,该女子就有事没事回娘家,回来就l生气,提出离婚,断断续续一共在我侄子家居住53天我的一侄子经人介绍与一个二婚女子(带一十六个月的小孩)女子以其弟要结婚为由,提出离婚

离婚 2019-06-19 11: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未办理结婚证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视为没有结婚,谈不上离婚,两人属于同居关系。
    如果无法共同生活,没有小孩,共同财产,可以分手,不存在其他法律关系。
    如果有小孩需抚养及有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解决小孩抚养及共同财产问题。
  • 需要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和协议亲生子女抚养权一样,
    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4、《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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