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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七月份即将毕业,5.14开始去一个教育机构公司上班,人事的人说实习期工资是1500,每周休息两天,朝九晚六,但是我觉得工资非常不合理,而且平时上班是在西安,但是,周末就得去其他县上课,路费是保险的,我现在如果不干了,是不是没有工资?还有我觉得他们工资低于正常。烦请律师给个建议5.14开始去一个教育机构公司上班,是不是没有工资?还有我觉得他们工资低于正常。

教育 2019-07-04 13: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发工资,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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