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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年突然开了个会降低了10%的工资??说是完成公司计划任务才能年底补给我们??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合法么???最近又安排我们卖加油卡??这东西跟我们工作毫无关系??总经理说员工卖十张奖励100块钱??卖不出去扣100块??这种行为合法么??不合理的话我怎么能匿名举报??因为我还想在这干公司今年突然开了个会降低了10%的工资??说是完成公司计划任务才能年底补给我们??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合法么???最近又安排我们卖加油卡??这东西跟我们工作毫无关系??总经理说员工卖十张奖励100块钱

综合法律 2019-06-04 09: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因工资引起的劳动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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