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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现在的家庭是重组家庭,现在当事人到了适婚年龄,想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当事人想要知道,如果当事人想与继母的孩子合资建房,具体步骤是怎样及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还有,若父母逝世,继母的孩子是否可以与当事人分享家里所有的宅基地,以及当事人能否独自拥有所有财产?如若不行,父母的遗产将会如何划分?当事人现在的家庭是重组家庭,是否可以与当事人分享家里所有的宅基地,以及当事人能否独自拥有所有财产?

离婚 2019-06-26 22: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过继给别人的女儿,将来是否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要看情况: 1,将来要看是否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
    2,是否对生父母也尽到抚养义务的。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虽然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房产后,取得了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不能认定为宅基使用权是遗产的范畴。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殊身份所体现的特定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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