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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03年时跟别人合伙开了一个炭厂,营业执照上是普通合伙。之前法人一直是我爸,也是我爸在打理厂里事务。在11年的时候我爸将法人转让给了另一个合伙人。我爸之后人不怎么在厂里,都由对方在打理。今年年底厂地由于环境问题要搬迁。目前经营期间厂财产就算对方独自占有的吗。我爸打算退出合伙。这笔财产能分到吗?营业执照上是普通合伙。目前经营期间厂财产就算对方独自占有的吗。这笔财产能分到吗?

离婚 2019-05-16 18: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退出合伙后以前所负债务是应当承担的。
      对于登记为合伙企业的退伙,按照《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理: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对于未登记为合伙企业的退伙按照《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处理:司法解释第53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则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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