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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点问题想像你咨询。 事件陈述:我先生婚前名下有套房产,在婚后拆迁赔了150万,那时候我公公说给我们去理财,所以拆迁费拿到以后直接银行转给他了,拆迁费是一张支票,现在我们想买房子,但是公公要求我老公写借条,说这钱是他的,现在是他借给我们的,这个借条我们能写吗,具有法律效应吗?急切盼望回复,谢谢!我先生婚前名下有套房产,但是公公要求我老公写借条,这个借条我们能写吗,具有法律效应吗?

债权债务 2019-07-14 07: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解答如下: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钱买房:双方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出钱买房:单方
    父母单方出钱买房,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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