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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在2013年开始至2015年累计跟我借钱二十万,此借款都是出于情意借给他,每次都是为了让他渡危难的,希望他能好起来,借条上一年一借,到今年已经写了四年的借条了,可每年都是空头支票,今年他居然失联了,我现在知道他在外面欠了好多钱,为了不牵扯家人可能他家人跟他断绝了关系,我该怎么办?起诉他的话有用吗?今年他居然失联了,我该怎么办?起诉他的话有用吗?

债权债务 2019-05-28 18: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欠别人的钱并且打了欠条,到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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