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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月在公司辞职,这月十六号工资打卡1040元,我上月也就上十二天班,我看也差不了多少,没多久那边的经理给我打电话说钱打错人,要求我退回,我说我那十几天的工资也就一千块钱左右 ,正好可以抵了。他们那边说必须退回,不然就报警,他们说我退回了这一千块钱在说我上月工资的事。不退回就报警,这事我占理么,该怎么办我上月在公司辞职,我看也差不了多少,不退回就报警

刑事辩护 2019-08-20 15: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当事人被评定的伤残等级,由此来定伤残补助金金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若你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老板无权不让你辞职。  
    2、你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入职以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同时,要求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同意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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