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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用我的信用身份证在银行办了一张卡之后在金融公司贷了20万至今没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7年又办里一笔贷款这两笔钱都没还清,查征信报告还显示未婚了,两笔贷款都写着免担保,当初有抵押物,现在写着免担保,不知道是不是没有抵押物了,银行至今没有找我,两笔钱都过期一年多,造成我征信逾期11次,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办查征信报告还显示未婚了,是不是没有抵押物了,造成我征信逾期11次,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办

调解 2019-05-21 22: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一定要抵押和担保吗?
    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是要求有担保人和抵押物的。一般来说,没有明确规定说贷款人必须提供担保,之所以需要提供担保,是因为银行怕贷款人资质不好,存在风险。
    如果贷款人资质较好,就没有必要提供担保。贷款人也可以提供必要的抵押物,可以用房产、汽车,在有抵押物的情况下,申请贷款会容易些。
  • 抵押仍然是有效的。
    1、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在债务清偿之前,抵押权长期有效。
    2、房产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有效期限,对抵押权没有影响,即使超过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时间,抵押权仍然有效。
    3、债务清偿后,双方当事人要共同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权撤销手续。否则,抵押权仍然设定在该房屋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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