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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合同上明确约定是10层,并注明本楼地上23层,地下2层,当时看房是从楼栋单元门厅算起但合同没注明,关键是楼栋单元门厅在车库上,开发商把地面车库周边弄成门脸房出售了,现在就是车库门脸房算一层了,现在加上车库门脸房才在地上23层,地下是退台到另一栋楼这能算地下二层吗?像这种房地产公司违约吗?请问我该怎么办?合同上明确约定是10层,地下是退台到另一栋楼这能算地下二层吗?像这种房地产公司算违约吗?请问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8-02 09: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出售房屋的过程中,“意向金转定金”通常约定由买方先付一部分钱款作为意向金交给中介,如果卖方同意居间合同中的条件(包括总价及付款方式),中介就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就转为定金,如果买方反悔不买则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卖方反悔不卖则要双倍返还。所以,买方付钱的时候确实是意向金,但如果卖方同意卖,那就变成定金了。
    所以一定要看清居间合同条款,不能随随便便就付了意向金。
  • 房屋买卖中面积出现误差属于违约,处理办法: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2、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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