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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我公司是西安的,我刚来公司一个月之后老板说西安的公司办公地方不租了,准备重新找,于是给我们说让我选择来运城总部来上班也就十天半个月,最多也就一个月,现在到了一个月后说开不了,让我们在这边再干十五天才能走,我感觉我们被骗来总部,而且工资都没发,现在也不提工资,据我老同事说他们有的五月八月份工资都没结清,我该怎么办最多也就一个月,我感觉我们被骗来总部,而且工资都没发,现在也不提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19 13: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最后一次向老板明说让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资.并明确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他不给.协商不成,不要拖,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3.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你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胜诉,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用.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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