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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年买了个手机。13年出现问题去维修,这个售后服务站说过保了。维修不划算。建议依旧换新。我补了700元差价换了同款。之后用了几天就出了问题,售后又给换了一部。随后又多次出现问题,其中更换过主板,其他维修2次。这次我换了一个服务站去修,售后说这个手机过保了。从依旧换新到现在只有4个月的时间。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谢谢!我12年买了个手机。13年出现问题去维修,从依旧换新到现在只有4个月的时间。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综合法律 2019-05-17 20: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起诉对方可能会有很多消费者不了解,觉得可能没必要,但是我们建议这个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说你只是因为一些价值不高的商品与对方斗气那自然是没有起诉的必要,但是如果对方的售后服务导致你的利益损失,比如未能及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导致你使用产品受伤,那么你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的。建议因不满售后服务受损的可以找个售后服务不到位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 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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