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非机动车按正常行驶途中被对象的机动车骑到我方车道撞擦着我的车倒地后不起 并诬陷我撞了对方的车辆 后交警出警勘察了现场 把双方车辆扣押 并把我的身份证也扣押 二日我方前往交警大队处理可需对方在场 但对方无法联系 交警确说没办法 只能拖着 我想问一下 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我的证件 车辆何时能领回我是非机动车按正常行驶途中被对象的机动车骑到我方车道撞擦着我的车倒地后不起 并诬陷我撞了对方的车辆 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6-03 08: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情况下不需要,如果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就需要缴纳。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赔偿责任的承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