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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感冒晚上七点多送去医院,医院做完检查以肺炎收治入院,在打第二瓶点滴没几分钟就出现昏迷跟着呼吸困难,当晩十一点多就死亡,死亡后鼻孔先流出淡色血水变流白色泡沫状液体,之后跟院方发生纠纷,后来在医调委委托做了司法鉴定,尸检结论就是支气管炎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鉴定费是我方出的,后面该怎么办,拜请律师支招给建议,谢谢!尸检结论就是支气管炎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后面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10 23: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
    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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