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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农民工,在我们当地一个工程上。没有劳动合同,只是朋友之间认识,介绍去的。结果没几天被工程上掉下来的一个模板砸了左手大拇指致其左手大拇指粉碎性骨折,但是工程上的负责人只是带着去了医院拍了片子,把我爸安顿在医院病床上给医院押了1000块钱,我们去的时候片子报告单都没见上,那个负责人也不见了。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没有劳动合同,结果没几天被工程上掉下来的一个模板砸了左手大拇指致其左手大拇指粉碎性骨折,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19-06-05 13: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只能去找劳动局的仲裁委。可以找些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然后,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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