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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 1. 乙方以抵押房产方式向甲方(本人)借款20万。 2. 本人之前(2年前)欠有丙方欠款18万,至今没有归还。 3. 现在丙方把他的债权(本人欠他的18万)转让给了乙方。乙方以债权人的名义把他所欠我的20万减去18万,只归还我2万。请问一下,我有权力追回我的20万吗,我可以要求法院冻结拍卖他的房产吗?? 谢谢!想问一下 乙方以抵押房产方式向甲方(本人)我可以要求法院冻结拍卖他的房产吗?

房产纠纷 2019-06-11 14: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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