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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5月5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有责任认定书,对方是代驾开的),我朋友头疼去医院检查(发票在我这)。我的车现在住完了。现在需要垫付修车费,对方找我要医院发票才去垫付。。。如果对方迟迟不去垫付,我的车取不回来,我现在去起诉他需要准备什么。。。还有我朋友的误工费,伙食费,营养费。如果我要他索赔,我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对方全责(有责任认定书,我现在去起诉他需要准备什么。如果我要他索赔,我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 2019-05-31 19: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营养费,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 在一万以内,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一万以上三七开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另外,营养费是算作医疗费用这一块的,医疗费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10000元,超过10000元的,按责任大小分摊。所以肇事方说的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 交通事故尚未结案的,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提车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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