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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6年占地招工入厂的工人,单位给我办理的所有证件和记发工龄工资的年限都是按1996年,单位给我交纳养老金的时间是1997年,我今年9月退休发现单位给我录用手续的时间是1998年,我手里保存着1996年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的收据和占地招工的批复,到单位去找就是不给我改,找人社局也不给改,只能按1998年记算工龄,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单位给我办理的所有证件和记发工龄工资的年限都是按1996年,到单位去找就是不给我改,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合同纠纷 2019-05-23 1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流程:
    1)社保登记:带上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社保登记。
    2)网上申报: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3)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4)应收核定申请: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会保险,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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