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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包工程当时急用钱问一个朋友借了五万元,当时打了欠条,后来她找我要钱说欠条弄没有了,我说我现在没钱,要不我这包的工程楼给你一套房子吧,她说我又不在这住我不要房子,要不你给我打个十万的欠条到时你还我十万吧,然后说那那五万的欠条没有了就作废了。现在她来找我要钱,把那个五万的条子和十万的条子都拿着说我欠她十五万,这个事怎么处理啊?我包工程当时急用钱问一个朋友借了五万元,当时打了欠条,这个事怎么处理啊?

债权债务 2019-05-28 21: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民间借贷沒借条可以起诉但不一定能胜诉;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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