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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路大神支个招:去年我接个单,(宝马523)抵押7万,车也是开走的,然后钱我没打给车主本人,而是打给和他一起来押车的朋友了,利息是他朋友一直在支付,现在人失踪了,今年4月的时候,车主把车又抵押给一家小贷公司,抵押11万,车主没赎车,而是我去赎的,小贷公司把抵押手续都给我了。车主知道了在车管所把车子锁定了,车主把车子抢回去了,我应该怎么办。利息是他朋友一直在支付,车主把车又抵押给一家小贷公司,小贷公司把抵押手续都给我了。我应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19-07-02 2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年利息24%符合法律规定,即便约定年利息36%,对于已支付的利息,债务人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对债务人主张按36%支付利息的,法院最高支持24%;对于超过36%的部分,债务人已支付、主张债权人返还超过部分利息的,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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