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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来一家公司上班,工资方面没什么问题,本来是高薪,直接变底薪,本人后来辞职了,今天收到消息说我这里一个客户出现问题,要克扣我的工资,做了2个星期工资不到1000,要扣我5000块,因为第一次接触这个行业,走之前和主管做了一些工作上的交接,今天交接出现了问题,公司说是我的责任打算克扣我的工资,交接都交接好了,当初也确定过了,现在出现问题在我吗?工资方面没什么问题,公司说是我的责任打算克扣我的工资,当初也确定过了,现在出现问题在我吗?

劳动纠纷 2019-08-03 09: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扣减工资。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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