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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被车撞了,当时只是擦破了皮,没有报警,之后车主带我去社区诊所擦了点药,但是腿当时疼,医生说可能是肌肉扭伤,就开了点药,我自己刷的医保,我自己回家擦。车主也陪我去修好了自行车,走时我留了他的电话号码,说如果腿继续疼,到时候好找他,如果没事就都好。第二天起床发现腿肿了,打电话让车主带我去医院检查,可是车主不认了。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就开了点药,我自己刷的医保,车主也陪我去修好了自行车,打电话让车主带我去医院检查,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 2019-05-18 11: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
    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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