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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我2014年9月份进入公司,属于计件制工资。月平均工资在5000圆左右,今年2018年5月份公司以以前处罚过的违章制度为理由给予我辞退处理,给予通知的时候我正在休假。期间公司未给我买过社保保险,也未给予任何社保补偿。上班期间我们工资都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个人所得税扣费。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可以依法对公司要求哪些补偿?和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得到解决?谢谢上班期间我们工资都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个人所得税扣费。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可以依法对公司要求哪些补偿?和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得到解决?

个人税收筹划 2019-08-14 17: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 1、首先你要弄清楚·公司是不是已经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办理。则由公司先行垫付,后找社保局进行赔付。
    2、如果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的社会保险,则由公司单方面进行赔付。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为根据,进行理赔。
    最基本的标准有:一次性医疗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就业补助金(辞职的情况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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