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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昌平区,打工在朝阳区,哪里管吃管住,烤羊肉串很忙.上午10点去切肉,到下午两点半切腌肉完毕回寝室休息,下午四点又去上班烤串,一直到晚上两点多下班,通常在一周把准备工作做好,货备的比较多了,可以有一天时间出去溜溜,就是这样的一天我骑摩托出去摔坏了,右腿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我那天也没有去的太远,就在我打工饭店附近的村子摔的。我想问问,我们老板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打工在朝阳区,右腿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就在我打工饭店附近的村子摔的。我们老板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纠纷 2019-08-09 00: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首先要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该职工是自己摔倒致伤,那么就无法认定为工伤,也无法想用人单位索要赔偿。
    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 是否是工伤需要由专业机构进行认定。您方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自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要求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1年内您方也可以自行提出申请。
    且由于各地的社保政策不同,具体的工伤认定程序、赔付情况等问题,您可以到当地的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可以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鉴定结果、实际医疗费花费、误工情况等要求单位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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