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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借了担保公司1.5万,实际拿到手1.35万,外面的债务太多了,利滚利,导致不能偿还,最后担保公司看情况就说只要本金了,利息都不要了,最后还了1.5万,对方还写了收条,上面备注了以后没有债务关系了,但是一个月后他们把我弟弟的车开走了,之前签了抵押合同,他们在车上按了定位,还押了钥匙,当时说钥匙丢了,没有归还,昨天把车开走了,说还有一万的逾期款没有给,现在我们要怎么办我弟弟借了担保公司1.5万,之前签了抵押合同,还押了钥匙,现在我们要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19-05-16 16: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
    2、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与抵押合同的生效的不同。根据《物权法》第9条、第15条及第23条规定,现行物权法是采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存在,也不认为债权合意可以直接引致物权的变动,而是将物权变动归结为一个债权合意与一个公示方法的结合。
  • 签订二手房抵押合同的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要求年满18周岁至60/65周岁。另外,在中国内地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也可申请。
    );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3、所购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4、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6、提出借款申请时,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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