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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名专科的大三大学生 院长和公司给我我们的实习承诺是 每天 9点上班 12点下班 下午两点到五点 每周周一 周二 的假期 而且实习岗位为 学生老师 但是实际情况是每天 8点上班 中午休息一个小时 然后每天玩上加班到 8点 我们的工作并不是教师 而是每天出去招生 车费 已经和家长联系所有电话费 全是我们自己出的 没有一分钱补贴 这样的话 算是违背大学生实习相关法律嘛我是一名专科的大三大学生 我们的工作并不是教师 没有一分钱补贴 算是违背大学生实习相关法律嘛

综合法律 2019-05-17 07: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天8小时,一星期40小时,超过部分都属于加班。工作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
    1.5倍计算,周六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3倍计算。你们可搜集并保留平时加班的证据,在单位不给是通过法律途径救济。在一定情况下最好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1、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2、加班费的发放额按照工资基数核算,国家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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