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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母亲推着婴儿车在行走过程中,城管执法车在未执行公务路边停靠的情况下鸣笛,吓到婴儿车里孩子,老人因此与对方发生口角,对方十几个人围住也对老人进行谩骂,情急之下我父亲打了对方一拳,对方报警,我父亲推着婴儿车要走对方拉住不让走,把我父亲拽到在地,对方看到我父亲倒地,也躺在地上不起来说自己受伤了,我父亲因摔倒导致脊柱损伤一条腿失去知觉,这个责任应该怎么认定,我们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对方没有人来城管执法车在未执行公务路边停靠的情况下鸣笛,吓到婴儿车里孩子,这个责任应该怎么认定

综合法律 2019-05-16 18: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医院摔伤的,如果要确定究竟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摔伤是怎么个摔伤法。如果是第三方引起的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如果是由医院的保洁拖地什么的引起的由医院承担责任,但医院已经做了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是患者故意的摔伤,则由患者自己承担。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为了防止纠纷的扩大,最好及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是需要派交警进行现场勘查的,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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