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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A,我公司有一名试用期的员工,马上就要转正了,转正后我要给他交五险,但是他本人的养老保险在其他公司交纳(我公司在长春市,他养老保险在黑龙江由其他公司缴纳,已经跨省),医保保险也另一家公司缴纳(是在长春市的一家公司缴纳),他本不人愿意在我公司上保险,原因是我在我公司上保险,需要扣除个人部分的金额,在别的公司缴费不需要他自己交钱,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发生工伤的话,责任会怎么划分?公司怎么样做可以规避风险?在别的公司缴费不需要他自己交钱,责任会怎么划分?公司怎么样做可以规避风险?

合同纠纷 2019-05-28 13: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和工伤待遇(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交通事故的赔偿可要求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误工费;
    5、残疾赔偿金;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抚养费;
    8、司法鉴定费;
    9、交通费;
    10、营养费;
    11、后续治疗费;
    12、康复费。工伤待遇包含:
    1、一次性伤残补助;
    2、一次性医疗补助;
    3、一次性就业补助;(前提不打算在公司继续工作了)
    4、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费;
    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赔偿的多少一方面跟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有关(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城镇户口跟农村户口区别很大),另外就是工资多少(跟误工费,三个一次性补助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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