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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于4月28日下午四点左右被他班里的一位男同学推倒,具老师说是两个孩子在教室里发生口角,等老师看到的时候,我女儿已经坐在地上哭说胳膊疼,随后老师给两个学生家长打电话。去附近医院检查后确定是右胳膊肘关节末端骨折。医生建议石膏固定后定期复查,并在家静养三四周。像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孩子在学校买了意外保险,是学校陪还是保险公司赔?现在每晚看着孩子喊疼就心疼,晚上醒来好几次,请您给予宝贵的建议,谢谢了!像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孩子在学校买了意外保险,还是保险公司赔?

保险纠纷 2019-05-27 08: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1、“医疗事故”属医院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造成功能障碍的。出现这种事情,根据2002年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没有保险,一样会得到赔偿。
    2、一般意外险身故金与意外医疗的比例是10:1,也就是30万对应的是3万,因为这是精算师根据身故、意外医疗的出险比例算出来的,所以险非有特别约定或者团体险种,你所说的这种比例的意外险较少见。
    3、但是如果是意外身故与疾病的住院医疗那么是没什么关联的,只要你付保险费,你说的这些都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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