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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15年我表弟对我说他和一个资产很大的人(姓杨)合伙开了一家金融公司,想从我手上借款两百万,利息是月息2分。我们在A厂里和我表弟及A儿子签了借款合同。开始付了四个月的利息,然后就不停了。一年借款到期后,他们还不上B告诉我这笔钱他们根本没有进入公司,而是他和A儿子把这笔钱用了。每次编造各种理由拒绝还我钱,甚至伪造法院判决书说把别人的房子抵给我。我追要了两年,他们一分钱都不还。他们是不是涉嫌诈骗?我该怎么办?谢谢您了他们还不上B告诉我这笔钱他们根本没有进入公司,他们一分钱都不还。是不是涉嫌诈骗?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17 17: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 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构成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属于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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