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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7月初开始装修,因为房屋阳台过高不方便,也参考了邻居的装修,有改成落地窗的、也有阳台敲掉一部分墙体向下放的,这些住户都是住了一两年了,我们装修选择了墙体敲掉一部分,并没有敲掉全部的墙,物业今天给了一张装修整改通知书要求3天内恢复,但是这个墙并不是承重墙,而且其他住户也都这样住了一年以上了,物业只给我们整改通知书合法么? 我们应该怎么做?是否可以要求先装修的整改完了之后我们再整改,否则不整改? 如果完全不理会物业可以么?家里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物业只给我们整改通知书合法么?是否可以要求先装修的整改完了之后我们再整改

拆迁补偿 2019-05-20 22: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婚姻期间拆迁,离婚后取得相关房产的,可以在房产取得后双方再协商分割房产份额,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2,拆迁房产的分割主要看相关拆迁协议,对个人具体补偿面积、补偿款数额
    3,拆迁协议中针对婚姻期间取得房产的个人补偿部分,离婚后取得的,一方都可以对其中自己应得补偿部分要求对方按拆迁协议具体数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部分可以要求对方作价补偿。
  • 遗产继承纠纷案拆迁安置房怎么分?
    1,根据拆迁安置协议区分所有被安置人各自应获得的房产份额。
    2,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区分出夫妻共同财产、家庭成员财产。
    3,属于被继承的安置优惠,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分割。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分割。
    4,《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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