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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与原房东的公公宋某(事后知道是前公公,原房东与宋某儿子早已离婚)与15年9月签订租房协议,合同为8年。当时通过中介公司三方签订的,但是未看到原房东书面委托书。宋某当着我的面跟原房东电话确认该房屋交由他出租,而且合同上注明如果冒充原房东出租房屋,责任由代理方承担。 2.16年11月原房东法院起诉 宋某和本人侵占该房屋要求退还房屋。 3。通过了解,宋某可能存在跟我签订合同有欺骗性质,原房东打的官司应该会胜诉的,我交还房屋。我是受害方能不能起诉宋某欺骗我签订租房合同。与15年9月签订租房协议,但是未看到原房东书面委托书。能不能起诉宋某欺骗我签订租房合同。

合同纠纷 2019-06-11 17: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被骗签订金融借贷合同,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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