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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江苏省苏州市的一名工人,发生工伤事故,经医院诊断为多发伤,经工伤鉴定为9级伤残,我首先想问一下,依照江苏省苏州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大概可以赔多少钱,受害者的工资大概为3000每月,2017年1月2日受伤,误工已经1年多,在发生事故至进行工伤鉴定期间,公司每月付了工资的,受害者家中有一个70多岁的母亲,一名3级残疾的妻子,一名年满18岁正在读大学的女儿,一名读中学未满18岁的女儿,一名读小学未满18岁的儿子。??如果现在对结果不服,想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费大概需要多少?经工伤鉴定为9级伤残,依照江苏省苏州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大概可以赔多少钱

工伤赔偿 2019-05-28 12: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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