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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因右肺腺癌入院治疗,出院后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8万元的身故险和附加重大疾病险。A在“询问事项”栏就病史、住院检查和治疗经历等项目勾选为“否”,和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进行了约定。保险合同生效后,A因右肺腺癌先后9次入院治疗。A住院病历为据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A在投保前入院治疗,被确认为“肝炎、肝硬化、原发性肝癌不除外”,而在投保时未书面告知为由,向原告送达解除保险合同并拒赔的通知。最后,A再次因右肺腺癌入院治疗因病死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进行了约定。保险合同生效后,A住院病历为据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纠纷 2019-05-25 15: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流程
      
    1、参保人如果发现自己可能患有某种重大疾病,首先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求诊,在被保险在求诊的时候,医生会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和诊断,如果得出的诊断结果,是被保险人已经患有了某种重大疾病的话,医生就会给被保险人出具确诊书,这是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申请后,如果有公司保险公司指定医院的确认书,就方便多了,理赔的过程会更流畅。
      
    2、如果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重大疾病后,应该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之前先要确认自己所患的重大疾病是否在公司合同所保障的范围之内。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启动相应的理赔程序,到医院或者被保险人家里调查和了解情况。
      
    3、申请理赔,在正式申请理赔的时候,应该注意带齐资料,不但会为自己省下时间,也方便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审核,这样理赔时间就会缩短,如果带的资料不够齐,又要下次补充的话,肯定会影响理赔速度。
  • 经过对病人认定了解后,院方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告知范围具体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医生应客观全面地记载病历档案,以此作为第一手材料,主动向患者说明;
    2、医生应告知诊断的病因;
    3、存在多数疗法时,应告知各种疗法的优劣利弊,哪种疗法最适合患者,及选择该疗法的理由;
    4、告知将要实施的医疗行为及内容;
    5、告知医疗行为的预想效果及改善程序;
    6、告知该行为不实施的后果;
    7、告知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
    8、告知医疗行为成功的几率;
    9、告知医生在发生不确定危险因素时的对策,当然医生告知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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