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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在网上购买的x料理机,使用3个月后出现质量问题,发票上也注明2年包换,10年保修,联系了售后服务人员说把机器邮过去就行,先说主机邮过去,到了后说有个升级版的要加100元给他,钱也给他了,说要把杯体也要邮过去,按他们的要求也邮过去了,结果邮过来的是主机,没有杯体,并且也不是什么升级版的,无法使用,给他联系说发错了,让又给他邮过去,在给发一套,并且邮费都要客户拿,没有答应在给他们邮过去,让他们把杯体发过来就可以了,邮费也可以自己出,但是他们不给邮杯体,使机器无法使用,这样的情况怎样解决,请麻烦一下律师。使用3个月后出现质量问题,并且也不是什么升级版的,但是他们不给邮杯体,这样的情况怎样解决

综合法律 2019-06-05 13: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那么产品的经营者,生产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产品缺陷责任: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 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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