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因办理营业执照延误正常营业进行索赔,咨询是否可以获得3个月租金的赔偿金?详细情况如下:出租方为甲方,我方为乙方,物业为第三方,2016年11月15日起筹备材料办理营业执照,中间因为材料问题,至2017年1月21日执照才办理下来。办理执照的材料是甲方与第三方共同提供,但由于第三方个人原因,不配合提供材料,导致执照延期办理,而甲方获知第三方的恶意无理的原因,没有进行调解,而是相互推脱责任,产生了隐形的纠纷。我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有条款: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场地超过45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而第三方物业,不配合提供材料,是否可以另外要求赔偿?因办理营业执照延误正常营业进行索赔,是否可以获得3个月租金的赔偿金?是否可以另外要求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6-08 15: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首先要提交相关的文件到登记机关,
    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一般为300元。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 办营业执照一定要有租赁合同,办理营业执照一定需要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要求一定不可是居民用房,可为商住房或商住两用房;因为《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