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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2-3岁的时候,母亲因为受不了父亲的家暴,和父亲离婚,我就跟着父亲,因为生活,父亲出去打工,我跟着爷爷。就这样一直到我15岁,父亲带了一个阿姨回家,在家定居了下来,慢慢才发现父亲喜欢发脾气,初三还有一个学期,我不愿意待在家里,父亲没事喜欢骂我,给我压力,那时候每天关在房间里面看书,上厕所也必须和我爸说一声,才敢走出房间,实在受不了,我宁愿出去打工,也不想待在家里,第一次和我爸顶嘴,不要读书了,那年我16岁,后面老爸直接就说,不读书可以,就断绝父子关系,就这样,父亲说一个字,我写一个字,两个人就写了一份断绝父子关系。现在22岁了,父亲不给我进他家家门,这样他老了,我对他还有抚养义务吗?母亲因为受不了父亲的家暴,和父亲离婚,父亲出去打工,父亲不给我进他家家门,我对他还有抚养义务吗?

离婚 2019-06-30 12: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 法律意义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的认定在法律上比较严格,如果法院认定为构成家暴,那么法院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费。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
    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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