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老家订了一门亲事,刚开始双方说谈半年如果相处的好我们再订婚,后来男方又想订婚,我也就答应了,我们是今年的二月八号订的婚,但相处几个月下来发现双方性格不合适,五一我就回来想把这门亲事退掉,把男方拿来的财礼十二万八百,另外酒水钱和男方在我身上发费的金额归还给他,男方和他的父母都不同意退,他父亲说退亲可以必须赔他家五万块钱精神损失费,并且男方父亲还威胁我父亲要杀我两个侄子,就在这样僵局下男方要求在一起工作相处两个月,(前其我们只是通过电话微信了解对方)但这些事发生了我也没办法用心的去相处了,我和男方也说的很清深,我现在和男方说现在相处没意义,现在听他父亲的口气就是口气就是我退可以但必须赔五万块钱刚开始双方说谈半年如果相处的好我们再订婚,后来男方又想订婚,男方和他的父母都不同意退

离婚 2019-06-02 15: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已婚者与他人同居 或者民间俗称的“婚外情”是我国婚姻法极其司法解释明确禁止 反对与惩罚的违法行为
    对于因婚外情导致夫妻双方离婚 无过错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
    这是司法原则 并非你所说的“精神损失费”一说
    但是对于这个赔偿数额 ,难以量化 一般由法院调解 或者由法院酌定。
  • 经常被家暴的受害者,离婚诉讼时,如果受害者是无过错的话,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
    依据法律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