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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个小小包工头,带三五个人干活。2017年3月我在邻村小学承包了粉刷教室的活儿。干完活,一个工人在维修的时候从架子上摔了下来,腰和脚后跟骨折。我因为和学校签合同上说出现意外事故自己负责,所以没和学校交涉,当时把她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她不愿意手术治疗,采用保守治疗,一直没好,现在需要手术,她说要花十几万,我该怎么办,还能和学校交涉吗? 她今年60岁了,有精神病史,跟我干活第一天就出事故了,之前因为精神不好刚住院出了院。她之前跟我干过活,因为关系还行,我有照顾她的意思,让她给我帮忙,连散心,她也说过让她干活她的心情还能好点,谁知出了这样的事。 请大家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办?!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我该怎么办,还能和学校交涉吗?

交通事故 2019-06-14 11: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侵权损害赔偿原则:
    一、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一、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即赔偿责任的大小,只能以实际损害作为标准,全部予以赔偿而不是以过错程度或者社会危害性大小作为标准。只有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时候,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才起重要的作用。

    二、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三、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损失的赔偿。
    二、财产赔偿原则
    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确立财产赔偿原则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点:

    一、对于财产损害,只能以财产的方式赔偿。

    二、对于人身伤害,也只能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而不能用类似于同态复仇的方式进行补偿。

    三、对于精神损害,无论是否造成经济损失,都应当以财产赔偿。
    三、损益相抵原则
    (一)损益相抵的概念及特征
    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赔偿原因获得利益时,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损益相抵的三个法律特征是:

    一、损益相抵原则适用于一切损害赔偿责任确定的场合,不仅是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则,也是违约损害赔偿的规则。
  •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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