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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了,我们有一个女儿两岁了,我老公他家庭暴力,因此我常常居住在娘家,不是我不愿意住在他们家,回去他就赶我,偶尔回去待两天,他就赶我,不让我我待在他们家,我女儿他一点都不亲,不闻不问,他的工资也不给我用,孩子从生下来花的钱,都是我个人和娘家的,孩子从生下来,他不让我回家住,我一直待在娘家,我妈帮我照顾孩子,我出去工作,我们最穷的时候,我没钱给孩子买奶粉,找他要,他死活说没有,一提起钱他就打我,我头上他用啤酒杯砸的缝了五针,后来心也凉了,不想过了,但是,离婚我一定要女儿,因为我有哮喘病,医生当时都说我不可以要孩子,我是冒着危险才要的女儿,所以,分了,女儿我抚养,所以您帮我看下,像我这样的,如果离婚了,我要怎么办,现在问题是他不愿意离,我女儿他们家里人也不管不问,谢谢了,您帮我看下。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了,我老公他家庭暴力,他的工资也不给我用,不想过了,女儿我抚养,我要怎么办

离婚 2019-07-17 16: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一方有权要求探视孩子,若对方阻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明确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该探望方式应合理,若对方再阻拦,法院会警告或拘留他。
    探视权的行使应建立在以孩子的利益第一位的原因,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好。
    但一方不能以对方不给探视为由,就不支付抚养费。
    若双方约定好,是有法律效力的。但若抚养一方以后经济不好或子女花费增加。可以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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