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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我弟弟在几个月前的一个下雨天晚上,驾驶摩托车途经一个乡村小道,和一个70岁的老人发生交通事故(老人当时摔倒了,面部着地)当时摩托车是没有撞到老人的,因为老人就面部有伤,身体并没有其他伤痕,交警也来照过相。然后马上送去医院并治疗一个多月花了10多万,老人成了植物人(发生事故的前两天老人是清醒的,因为脑部出血做手术而变成了植物人)但后面真的医到没有钱了,我弟弟就给拘留了。对方家属要求赔偿80万,在我弟弟刑事还没有判决之前,先附带民事赔偿起诉我爸爸(对方认定我弟弟当时开的摩托车是我爸的,理由是事发当晚我爸爸去录口供,交警问车是不是我们的,我爸说是,就认定是我爸的,但我弟弟已经承认了车是他的,确实也是他买的,而且后来对方连同交警骗我爸签了份交通确认书),在民事法庭上要求以这份确认书认定要我们赔偿60万,赔偿7成,然而在民事上法院居然判我爸附带3成的责任,要求赔偿十八万,我想问:1.在刑事还没有定刑的情况下,对方可以要求先民事起诉并作出赔偿吗?2.我弟弟这个情况刑事的话会判多久?(我弟弟当时是无证驾驶,摩托车也是无牌无证的,但事故发生的时候有积极救护老人,并花了10多万的医疗费)先附带民事赔偿起诉我爸爸(对方认定我弟弟当时开的摩托车是我爸的,问:1.在刑事还没有定刑的情况下,对方可以要求先民事起诉并作出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19-06-05 06: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 你所说涉及财产犯罪的,不能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只能通过追赃退赔给受害人,因为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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