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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案不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损害赔偿 2019-05-21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必要的康复费,精神抚慰金。对于赔偿不服的,可以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据事实证据来判决赔偿大小,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笫7条规定,受害人本人、死亡人的近亲属,即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的赔偿。
    如果死亡人没有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其他近亲属方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 动物伤人主人怎么担责?根据《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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