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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缴纳的保险在本人大病的情况下可以退保吗?

保险纠纷 2019-06-12 2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退保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保险退保会造成哪些损失?
    大家都知道,保险退保一般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但是不同方式退保所造成的损失时不同的。
    据了解保险退保可以分为犹豫期退保、正常退保。
    一、犹豫期退保损失
    犹豫期也叫做“冷静期”,是保险公司为防止投保者一时冲动购买保险而设定的“反悔期”,一般为10天或15天。
    犹豫期退保是指投保者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这种情况,如果投保者是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话,保险公司将向投保者无息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用,而有些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二、正常退保损失
    一般只要超过犹豫期的退保都视为正常退保。如果投保者已缴纳满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而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因此,如果是正常退保的话,投保者将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 大病保险基本上是指除了职工医疗保险以外,城市居民的医保和新农保,或者是城乡居民医保这样一块,我们通常称它为体制外的医保。他们发生医疗费用以后,经过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以后,还剩下来的自付的这一部分,用医疗保险或者是合作医疗每年结余的这些钱投到保险公司,然后由保险公司对刚才讲的自付的部分再进行一次报销。
    它的保障范围主要是指除了城市职工医保以外的城市居民医保和新农保,有的地方把新农保和城市居民医保合并称为城乡居民医保,是这些制度的保障对象。报销的范围大多数地方主要是针对自付部分,就是发生的医疗费,一部分是可以在医疗保险或者是合作医疗当中报销,剩下的部分在大病医保里面再给予报销。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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