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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结婚领证好了去面谈没通过现在要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07-16 1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没领证,这种状态属于非法同居,只能提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当然孩子应属非婚生子,但和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这种离婚如果双方同意的话只需要自己写一个协议即可,当然协议中需要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共同债务分配好,孩子由谁抚养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也可以约定好孩子的教育抚养费问题,女方坚持要孩子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呀,她是孩子的母亲有权利要孩子呀。
    当然孩子最好跟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无论女方是否支付抚养费,从法律上都不能让她和孩子彻底断绝关系。起诉的话他们未婚生子不会受到法院的处罚。
  • 当遭受到家庭暴力时,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关于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写清楚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情况。同时应该提供下列证据及材料: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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