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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孩三岁在幼儿园受伤??我们怎样得到赔偿

离婚 2019-05-22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关于小孩幼儿园受伤为题的解答,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进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另外,如果侵权人为校外人员时,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 在幼儿园受伤,如果幼儿园没有责任,同时也不是因为其他孩子的问题,则通常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确定赔偿。如果老师和保育员未擅离职守,已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有时,小孩的跌倒属于瞬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幼儿园及时通知家长,并在第一时间将小孩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说明幼儿园已积极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
    可见,幼儿园对小孩受伤的损害后果并无过错。小孩受伤属意外事件。从法律归责上看,幼儿园并无过错。搜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可以酌定幼儿园分担50%的损失,即赔偿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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