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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程度叫家庭暴力?婚姻生活中妇女该如何保护自己

婚姻家庭 2019-05-31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我国法律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这里的赔偿需要双方离婚分割财产完毕后,再向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赔偿,比如财产分割完毕后,作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男方分得财产20万,那么他对女方的赔偿金,应从这20万里扣除。那么,赔偿金有什么标准呢?家庭暴力怎么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不可能精确计算精神损害,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数额的有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怎样处理涉外离婚纠纷?根据《民法通则》,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根据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办理。 中国公民在我国法院要求与在国外的或在港澳地区的配偶离婚,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提 起诉讼,根据我国《婚姻法》精神办理,具体方法是:
    1. 如果配偶在国外已经结婚,国内一方以其重婚为理由提出离婚请求的,经了解查 有实据,一般应准予离婚。
    2. 如果国外一方没有重婚,与国内配偶仍有通讯和经济联系,国内一方提出离婚, 应按《婚姻法》规定,先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不成的,应准予离婚。
    3. 如国外一方不同意离婚,可请侨联或我驻外使领馆协助做好调解和好工作,经过 一段时间的工作和考察,确实不可能和好的,应判决离婚。
    关于子女和财产问题,根据《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办理。一般不动产判归国内一方 所有,在其他财产上则对在国外的一方予以必要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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