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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购房合同和收据都丢了,今天去找开发商,不给补办

房产纠纷 2019-08-19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缴纳过物业费,物业公司必然是有痕迹的,一般情况下财务账目的档案保存期限不会低于五年(这其中包括业主缴纳费用的记录),您可以通过法院提取物业公司近三年的应收费用明细,从中提取您缴费的痕迹。
    另外,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物业公司提交您未缴费的证据,这样进行质证时法院就会要求物业公司提供财务票据进行查验了。
    最后,业主欠缴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两年内为通过有效手段(文字)进行催缴的话,可以视为物业公司放弃,业主可以选择不交。
    如果这三年中更换过物业公司,新物业公司有义务与原物业公司交接业主缴费的财务账目。
    不能以未接收资料为理由拒绝查账。
  •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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