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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与车行有纠纷导致冒上牌又无临牌上路出事故保险可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19-06-21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汽车上牌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新车上牌照所需要的证件和资料
    1、车主身份证,如果不是当地居民,要在当地上牌,可以使用居住证
    2、汽车合格证、汽车参数表,这个在购买汽车时,4S店会提供的。
    3、汽车购车发票,这个是购车交钱后就会提供的。
    4、汽车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发票,购买汽车后到当地的国税局交购置税,一般4S店的员工会带你去交的。
    5、汽车保险单和发票。
    这是需要购买交强险和汽车常规保险的单据。
    这些证件和资料都需要有复印件
    新车如何给车上牌照
    新车上牌照的流程
    1、带上上述证件和资料,开上你的新车去当地的车管所。
    (最好前一天购车,第二天一早就去,因为早上人会比较少一点。)
    2、验车
    自2010年10月8日起,根据交管局新规定,国产轿车上牌时无需再次检验,新车在上牌之前,将不用再进行上线检测,只需直接到检测场检验外观、拍照、拓号和尾气检测即可。
    而且2011年1月1日起,新车拍照和拓号两项内容也将由厂家代办,由此车主验车上牌的时间将进一步缩短。验车完成后,就可以拿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证件:合格证、身份证、购车发票
    3、办理相关证件
    验车结束后,就可以进入新车业务厅,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窗口与办理内容较为繁琐,因此需要以下证件(车辆合格证、外观单、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注册登记申请表、强制保险单(副本)、身份证),手续办完后就可以拿到“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并拿着回执进行选号。
    4、选号
    1:“十选一”,车主在车管所办公大厅、新车检测场发牌点、远郊车管站,持《受理凭证》在计算机自动选取的选号机上,从随机抽取的十个机动车号牌号码中选取一个。
    2:“自编自选”,车主在车管所办公大厅或新车检测场发牌点、远郊车管站,持《受理凭证》在自编自选选号机上,按照编码规则,自行编排、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
    3:“互联网自主选号”,登录交管局网站,选择进入“网上车管所”的网上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系统,录入车主姓名、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车辆识别代码号(即车架号)和发票号,通过验证后即可按编码规则查询、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
    6
    5、拿号牌
    拿到号牌以后就是安装车牌了。现在的车牌都配有防盗螺丝的。
    你的新车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上路了。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保险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投保人对保险条款未加细读即盲目投保。保险合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理赔时最重要的依据。投保人投保前应仔细阅读研究保险条款,尤其是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权利或为投保人、被保险人设定义务的条款。否则,就有可能达不到保险的预期目的。  
    2、投保人对保险人变更保险条款未加注意继续投保。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在续保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单方面变更保险条款,而投保人往往对此不加注意,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  
    3、投保人瞒保、骗保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如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拒付保险金。而实践中,投保人瞒保、骗保的行为并不鲜见。  
    4、保险代理人不遵守代理职责违规操作。有的保险代理人为了揽取业务,夸大保险功能,随意承诺保险利益,诱使消费者投保,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种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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